887700葡京线路检测官方首页学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一、总 则
(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我校学风、教风、校风建设,激励学生奋发努力,积极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
(三)学校组织开展学生“创先争优”活动,每学年度集中评比表彰一次。学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个人)的评比均在当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
二、奖项设置
(一)学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个人)的奖项设置如下:
1.综合奖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2.单项奖
(1)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2)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3)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4)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5)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6)学习先进个人
3.集体奖
(1)先进班集体
(2)优秀宿舍
三、评选比例
(一)综合奖
控制在参评学生人数的5%以内评定。三好与优干的权重不限。
(二)单项奖
单项奖合计比例控制在参评学生人数的20%以内评定。若某项名额不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比例,相互补充,但必须达到评比条件,保证质量。
(三)集体奖
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控制在参评行政班的25%以内。
优秀宿舍评选比例控制在参评寝室的5%以内。
四、先进个人的参评资格
(一)当学年度无违规、违纪处理记录。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当学年度必修课程无补考(重考)记录。
(三)各类单项先进个人,其综合素质总成绩排序在参评学生人数的前70%以内。
五、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在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础素质总分排名在本专业、本年级的前15%以内。
2.达到以上条件的学生,以综合素质总分排序为依据,结合评选比例(名额)依次选定。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下,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学生干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当年度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
2.基础素质总分排名在本专业、本年级的前25%以内。
3.达到以上条件的学生,以综合素质总分排序为依据,结合评选比例(名额)依次选定。
(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下,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主要社会工作,在公益事业、大型活动、班级(寝室)建设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者。
2.在诚实守信、尊长爱幼、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爱护环境、抢险救灾、维护秩序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3.在校园、宿舍、教室等清洁卫生和遵纪守法、安全稳定工作等校园文明建设中做出表率者。
4.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德育评分名列前茅者。
(四)文艺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下,达到以下条件:
积极组织开展文艺活动,在学校学生文艺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文艺表演才能,在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及以上文艺比赛奖项者优先评选。
(五)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下,达到以下条件:
1.积极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在学校学生体育工作中表现突出;踊跃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种体育比赛,在校级及以上的体育比赛中获前三名的运动员或团体前2名运动队队员。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奖项者优先评选。
2.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体育评分名列前茅者。
(六)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下,达到以下条件:
1.在各级部门或学生自发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在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突出。
2.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德育评分名列前茅者。
(七)自立自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下,达到以下条件:
1.面对身体、生活、经济、家庭突发事件等特殊困难,有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百折不挠、开拓进取的精神。
2.勤奋好学、积极向上、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工作、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全面发展,表现突出。
4.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德育评分名列前茅者。
(八)学习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具备参评资格的情况下,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基础素质排序位于前25%,但未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单项荣誉者。
2.参加学习竞赛获得校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但未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单项荣誉者。
(九)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获奖集体的总体要求:具备朝气蓬勃、积极上进、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具体要求:
1.班委会、团支部健全,干部以身作则,团结协作,服务于大局,带头作用好,积极协助学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集体事务。
2.政治风气好、思想健康、积极向上。班级组织生活开展较好,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班成员团结友爱、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3.学习风气浓厚。当年度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人数比例不超过全班总人数的20%。
4.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记录。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教室、寝室及校园的安全、文明、卫生建设,寝室清洁卫生良好;无安全稳定事件发生。
6.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文娱活动、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班级成员综合素质;在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班级成员出勤率达80%以上。
7.达到以上条件的班级,以本班综合素质平均总分排序为依据,结合评选比例(名额)依次选定。
(十)优秀宿舍评选条件
1.寝室成员严格遵守《887700葡京线路检测官方首页学生宿舍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效果良好,当年度在学校组织的检查评比中成绩达“良好”及以上,寝室成员无违纪记录。
2.寝室内学习风气浓厚,寝室成员当年度无补考(重考)记录。
3.寝室成员积极要求进步,热心参与学校、班级组织的政治学习、文体活动及公益活动。
4.寝室温馨整洁,成员和睦相处,互助友爱,文化氛围浓厚。
六、评比程序
学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个人)的集中评比于每年9月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该项工作由学工部统一布置,各班级具体组织实施。评比程序:
1.学工部部署工作。
2.各班宣传动员,并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3.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的基础上,班级评议小组按照评选比例和条件开展初评,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4.学工部对班级初评结果进行汇总、综合、审核后,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七、评比基本要求
1.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不得弄虚作假。
2.同时具备多个获奖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就高评比。
八、奖励办法
(一)精神奖励
对学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个人),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物质奖励
1.学校设立奖学金,一等:800元/人;二等:500元/人。对获得“校三好”(“校优干”)称号者,学校颁发一等奖学金;对获得“系三好”(“系优干”) 称号者,学校颁发二等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限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产生。
同一年度内,各类奖学金不得重复享受。
九、附 则
(一)本条例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二)本条例由学校学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