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887700葡京线路检测官方首页官网

首页   |  信息公开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  正文

887700葡京线路检测官方首页 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试行)

/  来源:   发布于:2017-10-30  浏览量:


887700葡京线路检测官方首页

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887700葡京线路检测官方首页(以下简称“学校”)正常秩序,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887700葡京线路检测官方首页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学校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学校应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学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刑律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 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三章 处分的适用

第五条 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公安及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被处以拘役、管制、徒刑、徒刑宣告缓刑等刑事处罚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被处以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被处以治安警告、治安罚款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条 违反法律、法规,扰乱校园(社会)秩序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分;触犯刑法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在校内从事宗教活动、设置宗教场地、传教、发展宗教信徒、成立宗教组织,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参与邪教活动,书写、张贴反动标语,采用各种形式煽动罢课、闹事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因书写、张贴不实海报或虚假广告而引发群体性事件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四)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及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制作非法网页,编造或传播虚假、有害信息,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等,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由此而引发群体性事件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违反校规校纪,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 参与贩毒、吸毒,引诱、教唆他人贩毒、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者,无论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均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分;触犯刑律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一)肇事者:

1.未动手打人,但因其语言、行为挑衅而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先动手打人,但情节较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3.先动手打人致他人受伤且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策划者:

1.策划他人打架未遂,但已形成打架苗头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策划他人打架既遂,但未造成严重伤害后果者,给予记过处分;

3.策划并参与打架,致他人伤害较轻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伤害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策划、召集打架造成群殴事件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三)持械(凶器)打架斗殴者:

1.持械(凶器)威胁,但未形成打架事实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持械(凶器)打架,但伤害后果较轻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3.持械(凶器)打架,造成严重伤害后果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四)其它打架斗殴情形:

1.故意为他人提供凶器,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已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2.以“劝架”为名,激化矛盾,促使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3.防卫过当或持械(凶器)防卫,造成伤害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因打架斗殴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失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 参与赌博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无论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为他人提供赌具、赌资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多次参与赌博,经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四)聚众赌博为首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条 抢劫、敲诈勒索、偷盗、诈骗公私财物者,除退还赃物外,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分;触犯刑法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敲诈勒索、偷盗、诈骗公私财物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抢劫以及偷窃公章、保密文件、档案等物品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为抢劫、敲诈勒索、偷盗等提供条件、作伪证或窝藏赃物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一条 威逼、恐吓、诽谤、侮辱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触犯刑律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组织观看淫秽音像制品、传阅淫书淫画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下载、复制、制作、传播、贩卖反动、暴力、恐怖书刊或音像制品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触犯刑律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雇人代课及受雇代课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者以及代写论文和买卖论文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依据《887700葡京线路检测官方首页关于学生违反考试规则的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依据《887700葡京线路检测官方首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对旷课学生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和有违社会公德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六条 违反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游泳池、学生园区等教学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 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异性同宿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警、火灾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火灾损失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违反校园管理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下列处分;触犯刑律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一)在校内从事、参与未经批准的销售、租赁或者中介服务等具有经营性质活动不听教育劝阻的,乱张贴、散发传单屡教不改的,违反学校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而私自参与不法经营活动或帮助他人做虚假广告宣传的,参与非法传销组织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破坏公共财物、公共设施者,除照价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酗酒肇事,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四)在校园内违章违规驾驶车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交通事故者,视情节轻重,除承担事故责任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五)拒绝、阻碍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行使管理职责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六)破坏国家机关和学校正在发生效力的公告、通告、封印等文书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七)组织、策划、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八)作伪证或报假案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九)在校期间,因违反学校规定而受到三次以上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 对违纪学生,可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予以从重或从轻处分:

(一)违纪后,意图“私了”、蓄意隐瞒事实、为调查设置障碍、拒不认错、无理纠缠、侮辱、威胁或者打击报复者,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从重处分。

(二)违纪后,主动承认错误、认识态度好、检查深刻、检举同案人或揭发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确有立功表现、主动挽回损失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等情形者,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从轻处分。

第四章 处分的程序

第二十条 调查取证:

(一)一般违纪事件,由学工部组织调查;

(二)违反法律、法规、治安处罚规定的,学生与教职工、教职工子女、社会人员发生冲突或在校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由后保部负责调查取证;

(三)凡考试(含考查)违纪作弊行为由教务部负责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一条 负责调查的部门及人员负责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形成调查材料,调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调查笔录:调查取证人员应为两人以上,调查笔录应当写明调查时间、地点,被调查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学号、记录人姓名等基本情况。调查结束后,调查笔录应交被调查人核对。笔录中如有错误或遗漏,应当允许被调查人进行更正和补充,并由被调查人员在更正和补充处签名或按手印;调查笔录需被调查人、调查人、记录人签字确认;

(二)当事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违纪事实经过,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学院专业、学号、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当事人确认签名及日期;

(三)证人书面证言:证人基本情况,事实经过,证人确认签名及日期;

(四)其它有关材料。

第二十二条 听取陈述和申辩。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学生拟处分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学生或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对被处分学生陈述和申辩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相关部门应认真复核。如学生对拟处分的意见有重大分歧,学校应根据学生的申请组织听证。陈述或申辩结束时,学生本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陈述或申辩材料上签字。学生的陈述和申辩材料作为处分报告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 处分报批。经调查核实,需要对违纪学生给予纪律处分时,由调查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报学工部审核,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学校行文。

第二十四条 下发处分决定书。学生处分决定书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处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 学生的基本信息;

(二) 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三) 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

(四) 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五) 其他必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 送达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由学工部负责送达被处分人,同时告知学生其处分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学生知情后在处分决定书上签字(一式三份,一份交学生,一份有学工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呈交院务部连同学生的处分材料存入学校文书档案)。如学生本人对处分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如实在送达回证上写明;

送达方式可以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一)直接送达。学校应将处分决定书直接送达被处分学生本人,并由学生本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二)留置送达。学院将处分决定直接送达给被处分学生时,如本人不在,可交其父母或成年家人签收;被处分学生或者他的父母以及成年家属拒绝签收处分决定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人员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三)委托送达。学校可以委托相关的部门,如当地街道办、居委会等代表学校将处分决定送达给被处分学生或家属;

(四)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处分决定书确有困难时,也可通过邮局用挂号方式或快速专递方式邮寄给被处分学生,邮寄送达应附有送达回执。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执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公告送达。被处分学生下落不明,或者通过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可以在学校的公告栏上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或学校网站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出日期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在相关材料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二十六条 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对处分无异议或有异议经申诉后维持原决定者,应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学校发给学习证明,档案由学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户口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迁回原户籍地或者家庭户籍所在地。受到开除学籍处分者,学校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凡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或者拒不离校者,由后保部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离校。

第二十七条 如学生对学校的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按照《887700葡京线路检测官方首页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试行)》办理。

第五章 处分的影响

第二十八条 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处分影响期为6到12个月:

(一) 警告6个月;

(二) 严重警告8个月;

(三) 记过10个月;

(四) 留校察看12个月。

第二十九条 处分影响期自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处分的追溯时限与对应处分的影响期一致,超过最长有效追溯期的,不再给予处分,可给予适当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对于学生在校修读时间小于处分影响期,或者学生在处分影响期内再次违规违纪的,其影响期由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十条 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影响期内,取消各项评优评奖资格、不得被任用为学生干部和列入党(团)组织发展对象;在学业上的影响,按照《887700葡京线路检测官方首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第六章 处分的解除

第三十一条 学生受到纪律处分后,如有明显悔改,进步显著,且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学生可向学工部提出解除处分。

第三十二条 解除处分报批程序和决定书的送达:

(一)学生处分影响期满,学生可向学工部提出解除处分的书面申请;

(二)由学工部审查,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复审后,报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并做出是否解除其处分的决定;

(三)解除处分决定书一式三份,由学工部送交学生本人,学生知情后在解除处分决定书上签字后,一份交学生,一份由学工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呈交院务部连同学生原处分材料存入学校文书档案。

学生处分被解除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学校授权学工部、教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学校原有关学生违纪处分的规定同时废止。